国粮浙交2025第45号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2-11

各位会员:

 

我中心发布的原定于2025年218日(星期)上午9:30进行的浙江乐清饲料稻谷公开竞价销售交易会(国粮浙交2025第45号),应委托方(乐清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要求,现将公告、交割细则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公告如下。

一、原交易公告第五款第三条合同签订中添加:交易结束后竞得人须在竞得后3日内与乐清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协议》、《外包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告知书》)。

二、原交割细则第七款第一条竞价交易人资格中添加: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有较强社会责任意识的浙江省内饲料生产加工企业或工业用粮企业参与,并且需要遵守《温州市粮食收储企业外包作业安全规定》(签订《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协议》、《外包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告知书》),竞得方只能将此批稻谷用作饲料或工业用粮,加工后成品绝对不流入口粮市场,不得将标的物转让给他人和其他单位。

三、其他内容均不作变化。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仔细阅读国粮浙交2025第45号公告及本补充公告后参加报名交易。

特此补充公告。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

2025年211